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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市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信息发布者:lidahucun
    2017-06-20 10:10:38    来源:平江县城关镇新城学校   转载

    岳阳市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一、学前教育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金范围包括公办幼儿园(含农村学校附属学前班)、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对象为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比例全省平均按在园幼儿总数的10%确定,其中平江县按15%确定,其他地区按7.5%确定。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每生每期500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金按学期申请、评审、发放。

    二、义务教育

    2、“两免一补”:国家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学生的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简称“两免一补”。

    2011年秋季学期起,生活费补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按学生每年在校天数250天计算,年生均补助标准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由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3、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市级财政每年资助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80名,资助标准平均为每生每年1000元,具体分为3档:一档1500元/生.年,二档1000元/生.年,三档500元/生.年,助学金秋季学期申请和评审,春季学期发放。

    三、普通高中

    4、国家助学金:享受对象为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我市平江县约为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30%,市本级和其他县市区约为15%。资助标准平均为2000元/生.年。

    具体标准分3档确定(1档3500元/生.年、2档2500元/生.年、3档:1500元/生.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行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由相关部门直接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资助卡中。

    5、滋蕙计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从2013年开始,每两年资助一次,按计划下达,资助已享受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高二、高三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2000元,按照普通高中资助程序评审,实行打卡发放。

    四、中职教育

    6、免学费补助资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标准为2400元/生.年。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7、国家助学金: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确定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生均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区域确定,我市按中部地区确定为15%;中职国家助学金由相关部门直接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资助卡中。

    五、普通高校

    (一)本、专科生

    8、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全国每年奖励5万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9、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10、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面平均约占高等职业院校在籍在读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为三等,名额比例为1:1:1,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二)研究生

    1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

    12、学业奖学金: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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