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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陆渔船“三证合一”改革全面推进

    信息发布者:lidahucun
    2017-06-24 11:58:58   转载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推进简政放权有关精神,切实规范渔船管理、方便渔民群众,自2016年1月1日起,农业部全面推进内陆渔船“三证合一”改革,同步启用全国内陆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换发内陆渔船“三证合一”证书。截至2016年6月底,已有181861艘渔船完成数据清理并导入了全国渔船数据库,114419艘渔船换发了“三证合一”证书,分别占内陆机动渔船总数的50.8%、32%。

      我国内陆渔船数量大,多为小型渔船,长期以来,由于基础薄弱,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导致内陆渔船数据和证书证件不统一、不规范。为此,2014年农业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研发全国内陆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合并内陆渔船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捕捞许可证为一本“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简称“三证合一”),并在安徽、河南、新疆和山东等4省区开展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5年年底,农业部印发公告,公布了内陆渔船“三证合一”证书样式,并下发了《加快推进内陆渔业船舶证书“三证合一”改革 做好新版证书换发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面推进内陆渔船“三证合一”改革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通过实施“三证合一、一船一码”,同步推广应用全国内陆渔船管理系统,实现了内陆渔船“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套数据、一个印章和一本证书”的“五个一”管理模式,切实打破了数据藩篱,加快了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了渔政、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部门间的横向联通,促进了中央与地方的纵向贯通,内陆渔船的有效监管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同时,由于简化了办证程序,减少了证书数量,受到了渔民群众的欢迎。

      为将全国内陆渔船“三证合一”改革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农业部专门成立“三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作督导组,对湖南、江西、湖北、四川等重点内陆省进行了督导,目前各项工作推进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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